NOWnews 今日新聞 記者宋原彰 / 新北報導
發布時間 : 2019年8月19日19:40
日前有汽車駕駛人行駛於高速公路開放通行的路肩上,隨後又變換回主線車道,遭後車檢舉告發,這名駕駛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,經法院調查該開放路肩路段已設置「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」告示牌,因此判決敗訴。
法官認為,開放路肩路段若已設置「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」告示牌,行駛時就需依告示牌指示行駛,即應繼續行駛路肩並通往出口匝道,不得再變換回主線車道,否則依高速公路局函示認定就是路肩超車違規行為。
李忠台提醒,行經高速公路開放路肩通行路段,應注意沿線的告示牌面,如果該段路肩僅限往出口方向小型車通行,即應繼續行駛並駛離高速公路,若未依規定駛離高速公路而變換車道回主線車道續行,就是違規行為,且易肇事,所以行駛開放路肩「眉角」多,駕駛人要多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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